通知公告

郑州市第四中学关于开展2017年普通高校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3

高三年级各班: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的通知》精神,学校今年继续开展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入学资助项目),资助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赴校交通费及短期生活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用途、资助标准和资助范围

入学资助项目资金用于一次性补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二、资金额度

依据市教育局结算资助中心下达给我校的资金额度,我校共有3000元资金额度。

三、资格评审

(一)资助条件

申请资助的学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4.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申请程序

由学生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受助申请,需学生本人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并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学校收到学生申请后,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学生资格、条件进行评审。经评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必须在学校进行为期不少于5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郑州市教育局资助结算中心。

为方便学生申请,申请入学资助项目的学生若获得过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可不另外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对于未获得过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学生,可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即可)或户籍所在地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等。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包括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与学生申请表,一并存档。

受助学生名单原则上要从在高中三年中曾经享受过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中产生。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的上学优先考虑。

四、资金发放

资金由市教育局结算资助中心集中发放。新生入学资助款要使用普通高中资助卡发放。严禁有领取资助款后不到高校报到注册。

五、材料上报

各项申请表可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楼103室)领取。截止时间:9月1日。

联系人:夏成军,联系方式:13838129893.

 

 

郑州市第四中学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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