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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四中中心组集体学习,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作者:吴刚   发布时间:2018-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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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四中中心组集体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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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校长弓书华带领与会者一起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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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副书记李锦霞阐述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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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与会人员认真听讲做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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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组学习材料

517日上午,郑州四中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京广校区办公楼五楼会议室集体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收录的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要点《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提高法治素养,增强法治能力,提升郑州四中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的水平。

中心组成员、副校长弓书华主持和领学,部分中层干部列席了专题学习会。党委副书记李锦霞就坚持党的领导和坚持依法治国的关系发表了看法。

副校长弓书华领学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各级领导干部的信念、决心、行动,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领导干部要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全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对各种危害法治、破坏法治、践踏法治的行为要挺身而出、坚决斗争。

党委副书记李锦霞讲到,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处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地位。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就是党的领导力量的体现。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

其他中心组成员也纷纷各抒己见,一致表示要将今天的学习成果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去,时刻提醒自己要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在新时代推动郑州四中依法治校、依法办学不断踏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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