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郑州市第四中学关于2018-2019学年 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免学费减住宿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3

各年级各班:

为完善国家助学政策体系,推进教育机会公平,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实施教育精准扶贫帮困,根据省市有关要求,为做好2018-2019学年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减住宿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学费、减住宿费对象

1.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2.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3.农村低保家庭学生;

4.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其中,农村低保家庭学生为持有《河南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与持证人(通常为学生父母)在同一户口本内的学生。

注:原则上是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学生。

二、免学费、减住宿费对象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要求,参照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普通高中收费管理的通知》标准,我校免学费每人每期200元。根据郑州市教育局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我校减住宿费每人每期200元。

三、注意事项

1.学生本着自愿的原则,申请时,填写《河南省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学生信息登记表》(到德育处103室领取)。

2.学校审核过后,将申请对象填写在汇总表,上报教育局。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将资金下发至学校,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派专人负责领取,发放给受助学生。受助学生在领取表上签字。

3.免学费、减住宿费每学期发放一次,每学年发放两次。每学年初随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一起申请。

4.申请截止时间:9月20日。

 

 

郑州市第四中学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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