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区级关于减少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教辅资料的征订和使用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减少学生的学习和课业负担,联合学校实际,特将我校教辅材料使用与管理规定公示如下:
1.学校和教师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和家长集体购买教辅资料。
2.学校要坚持在河南省或郑州市教育局推荐的目录内选用教辅,坚持“一科一辅”的原则,在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公示,或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致学生和家长一封信”、班级群、公众号等方式,宣传教辅征订相关政策,明确学校推荐使用版本、价格等信息,由学生和家长自愿订购和使用。
3.严禁通过各种形式诱导、暗示学生通过指定渠道购买教辅材料。
违规征订教辅材料举报电话:0371-67760016;
邮箱:1019589744@qq.com;
我校会继续坚定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教辅材料使用与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办学品质,并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郑州市第四高级中学附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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